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常规项目(部分)的通知

2024-04-10 浏览:300次

现发布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常规项目(部分)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面向呼和浩特市重点工作部署和决策需求,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项目有高质量发展专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历史文化专项、社会科学普及专项,根据立项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结项后,有资金支持的项目,一次性拨付全部项目资金。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研究项目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立项评审时将以指南所列选题进行评审。

3.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项目组织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组织申报单位)或财政往来收据。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版《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均为Word或WPS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位专家学者积极组织申报,于2024年4月29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到市社科联(市党政机关大楼11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L1073A@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申报题目”。

五、结项要求

结项时,项目主持人必须提供资政报告1篇,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中一种或多种成果形式。

结项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前,具体完成时间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联 系 人:周蓉瑶

联系电话:0471--4606464,1522930031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1111办公室

附件:1.《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

2.《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3.《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