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盟市专项(呼和浩特市)工作的通知

2024-04-19 浏览:388次

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盟市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盟市专项(呼和浩特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基本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面向呼和浩特市重点工作部署和决策需求,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具体要求

1.项目主持人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

2.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5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提交至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社科联邮箱SKL1073A@163.com,邮件名以“盟市专项+姓名+申报题目”命名,纸质版材料送至市社科联1111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蓉瑶

联系电话:0471--4606464,1522930031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1111办公室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盟市专项论证活页》

(附件内容可到内蒙古社会科学网下载)

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4年4月19日

编辑:周蓉瑶

审核:杨宏雯

发布:王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