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社科联、盟市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我区社科界专家学者以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己任,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特别是打造“北疆文化”这一具有内蒙古特质的地域性文化品牌贡献社科界力量,自治区社科联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举办2023年度“内蒙古社科30人论坛”,会期1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 守正创新打造“北疆文化”品牌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全天
2.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宾悦大酒店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学术中心
四、主要议程
9:00—12:00,主论坛;地点:宾悦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14:30—17:30,同时举办“高质量发展分论坛”和“北疆文化分论坛”,具体分组名单及地点在会序册中说明。
五、参会人员
高校社科联负责人、盟市社科联负责人、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代表、区直社科普及基地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名单请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于11月16日17:00前通过二维码报名。
2.非呼市地区参会人员,请于11月23日下午14:30—19:00到宾悦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住宿、差旅费用自理。
3.全体参会人员请于11月24日上午8:50前进入会场。
联系人:
盟市社科联:
李慧颖15849359919
区直社科普及基地:
王瑞鑫13704788171
高校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
乔冰洁13948919626
自治区社科联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名额分配名单
1.高校社科联:
各高校社科联负责人1人
2.盟市社科联:
各盟市社科联负责人1人
3.部分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各1人
内蒙古华信城乡发展研究院、内蒙古北方城乡发展研究院、内蒙古国宏经济发展战略研究院、内蒙古察哈尔文化研究会、内蒙古民族文化研究会、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内蒙古宏观经济学会、内蒙古敕勒川文化研究会、内蒙古县域经济研究会、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会
4.部分区直社科普及基地:各1人
内蒙古展览馆、昭君博物院、内蒙古医科大学蒙医药博物馆、乌兰夫纪念馆、内蒙古博物院
转载源于:内蒙古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