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分院课题(呼和浩特分院)现已开始申报,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分院课题由内蒙古社科院呼和浩特分院组织申报,课题申报不设年龄、职称等限制,承担2项及以上均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在研分院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呼和浩特实际,深入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围绕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诚信建设工程一体推进为选题方向申报课题。
三、结项要求
本年度分院课题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发表至少1篇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学术论文。
2.以研究(调研)报告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在内参上刊发至少1篇研究(调研)报告。
3.以理论文章结项的,最终研究成果要在盟市及以上党报党刊至少发表1篇理论阐释文章。
结项时间原则上为自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原则上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不允许标注多家资助。不符合上述结项条件的课题不予结项。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并将分院课题最终申报材料电子版(即经课题申报人签字后的《申报书》PDF版,以及《论证活页》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KL820@163.com。
2.《论证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项目申报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蓉瑶 联系电话:0471-4607498
附件:1.《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
2.《论证活页》
呼和浩特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