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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5年度项目(部分)的通知

2025-01-21 浏览:217次

现发布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5年度常规项目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面向呼和浩特市重点工作部署和决策需求,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项目为高质量发展专项,根据立项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付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结项后,有资金支持的项目,一次性拨付全部项目资金。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研究项目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5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立项评审时将以指南所列选题进行评审。

3.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项目组织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组织申报单位)或财政往来收据。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系统填报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12:00。

2.纸质申报材料请项目申请人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审定后的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市党政机关大楼11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版《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3份,A4双面打印。

五、结项要求

结项时,项目主持人必须提供资政报告1篇,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中一种或多种成果形式。

结项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前,具体完成时间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联 系 人:周蓉瑶  李诺  

联系电话:0471--460749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1109办公室

 

附件:1.《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5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

            2.《系统使用手册》

            3.《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4.《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选题指南.wps

附件2.《系统使用手册》.wps

附件3: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wps

附件4: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