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呼和浩特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基本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面向呼和浩特市重点工作部署和决策需求,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推动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具体要求
1.项目主持人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
2.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三、结项要求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项目主持人可任选一项。
(一)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1.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2.提交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3.在正规期刊发表1篇论文。1为必选,2、3任选一项。
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有关领域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单位采纳应用。
(二)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
(三)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提交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四)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1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提交至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需要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名称、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社科联邮箱SKL820@163.com,邮件名以“盟市专项+姓名+申报题目”命名,纸质版材料送至市社科联1109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蓉瑶
联系电话:0471--460749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1109办公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论证活页》
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5年度盟市专项论证活页.doc
编辑:周蓉瑶
审核:白 蕊
发布:王皓宇